[2] 党项:古羌族的一支,在今甘肃、青海、四川北部一带。西蕃:据下文“赞普”,西蕃当指吐蕃。息:繁殖。
[4] 牙帐:将帅帐幕。因建牙旗于帐前,故称。赞普:唐代吐蕃君长之称谓。子爱:像自己的孩子那样喜爱。了事:会办事。永泰初年,丰州的一名烽火台守卒晚上出去,被党项人抓住带到吐蕃换马。吐蕃军将命人在他肩胛上开个洞,穿上皮绳,把几百匹马调配给他让他养。过了半年,马群繁殖了一倍,蕃将赏给他几百张羊皮,并派他在牙帐周围做事。赞普像喜欢儿子那样,很欣赏他会办事,就命他在身边执掌大旗,平时有剩余的肉食和奶酪都给他吃。又过了半年,一次给他肉和奶酪,他悲泣不食。赞普问他,他说:“我有老母,经常在夜里梦见她。”赞普颇为仁义,听了这话心里怅然,夜里把他召进牙帐,对他说:“吐蕃法令严酷,没有放还的先例。我给你两匹脚力很好的马,在某条路上放你回去,不要说是我放的你。”烽卒得到马,没命地飞驰,两匹马都累死了,他又白日潜伏,夜晚赶路。几天后,被荆棘刺伤了脚,倒在荒漠中。这时有风吹起一样东西,窸窸窣窣飘到他跟前,他拿过来把脚裹上。一会儿,脚不再疼痛了,试着起身行走,和先前一样。又经过两天两夜才到达丰州地界。回到家里,老母尚在,见到他,悲欣交集地说:“自从失去了你,我只持念《金刚经》,睡觉吃饭时都不停下,祈求能够再见到你,今天果然应验了。”老母于是请来《金刚经》恭敬礼拜,发觉经书的缝线断了,丢了几页经文,不知道是什么原因。儿子于是说起荒漠里刺伤了脚的事,老母命他解开来看,用来包扎伤口的竟然就是那几纸经文,他的伤也全好了。
X7.22大历中,太原偷马贼诬一王孝廉同情 [1] ,拷掠旬日,苦极强首 [2] 。推吏疑其冤 [3] ,未即具狱 [4] 。其人惟念《金刚经》,其声哀切,昼夜不息。忽一日,有竹两节,坠狱中,转至于前,他囚争取之。狱卒意藏刃,破视,内有字两行云:“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 [5] 。”书迹甚工。贼首悲悔,具承以匿嫌诬之 [6] 。[1] 同情:同谋。
[2] 强首:勉强认罪。推吏:审案的官吏。
[4] 具狱:定案。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:《金刚经》:“汝等比丘,知我说法,如筏喻者,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。”法,佛法。非法,不是佛法。